山东省展开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严查普通柴油冒充车用柴油销售行为
为进一步加强流通领域成品油质量监管,促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开展,针对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向山东省反馈的有关问题,省工商局决定从即日起至2018年3月底,以柴油为重点开展为期三个月的全省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行动。
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各市将对辖区内加油站进行一次全面检查,重点检查本地区加油站是否按照油品升级要求销售符合标准的油品,是否及时更换油品标号、标识。更多油品资讯油品信息调油技术请关注微信公众号油品圈。对于销售柴油的加油站,重点核对进货发票、进货台账记录与销售的柴油标号、等级是否一致,检查是否有以普通柴油冒充车用柴油进行销售的情况。
各市将以城乡结合部、农村地区、高速公路、主要交通干线为重点区域,以消费者投诉举报、媒体曝光、抽检不合格的加油站为重点对象,开展柴油质量专项抽检。抽检一次不合格的,依法从严查处,并进行跟踪抽检;抽检两次不合格构成严重违法的,坚决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并将处理情况通报相关部门。专项整治行动期间,省工商局将在重点区域开展柴油质量随机抽检,并通报抽检结果。
此次将加强执法办案,严肃查处成品油违法经营行为。各市将加大执法力度,专项整治行动中如发现有销售低于当地升级后标准油品的行为,特别是普通柴油冒充车用柴油进行销售的行为,立即责令停止销售,并依据《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进行查处。对销售伪劣成品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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