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蛇口检验检疫局检出1批不合格进口车用润滑油。该批润滑油产自中国台湾,总重2831.3千克,货值6.7万元。蛇口局检验人员按照标准取样并进行相关项目检测,发现其中规格为5W50的润滑油运动黏度(100℃)和倾点均不符合我国国家强制性标准《汽油机油》(GB11121-2006)的要求,遂依法对该不合格货物作退运处理。这是蛇口口岸首次检出进口润滑油不合格。
蛇口检验检疫局提醒相关进口企业,在签订进口合同时,一定要认真了解合同所订货物标准是否符合我国相关的技术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要求,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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