润滑油被誉为“液态零部件”,直接影响车辆、机械的正常使用,质量不合格将造成极大的安全隐患。11日,记者从黄岛检验检疫局获悉,该部门近日连续检出3批不合格进口润滑油,其中2批已出具《检验检疫处理通知书》,告知海关作退运处理,另外1批正在处理中。
据黄岛检验检疫局相关负责人介绍,3批不合格进口润滑油中,其中2批来自韩国,泡沫倾向(24℃)指标不符合国家标准GB 11118.1-2011《液压油》中不大于150ml的要求。
“泡沫倾向是评价机械启动时润滑效果的性能项目,上述项目不合格可加大机械磨损,引发故障甚至造成安全事故。”该分责任说,另外1批进口自拉脱维亚,低温动力粘度(-25℃)指标不符合国家标准GB 11121-2006《汽油机油》、GB 11122-2006《柴油机油》中对10W-40粘度等级的要求。
据悉,低温动力黏度和低温泵送黏度对发动机在低温下的表现有很大影响,其指标不合格可能导致低温情况下发动机磨损和启动困难,直接影响车辆的正常使用和安全行驶。
润滑油被誉为“液态零部件”,直接影响车辆、机械的正常使用。目前我国已经成为全球第二大润滑油消费市场,近年来进口车用润滑油需求量逐年递增,但品质良莠不齐,质量问题频出。2014年以来,黄岛局共检出12批不合格进口车用润滑油并作退运处理,分别来自韩国、中国台湾、新加坡。国家质检总局、山东检验检疫局连续发布警示通报,要求对进口润滑油保持高度敏感性,避免因不合格产品入境造成人身财产损失。
对此,检验检疫部门建议:一是消费者要增加对车用润滑油基础知识的了解,引导消费者理性、合理选择车用润滑油,不要盲目迷信国外品牌;二是国内代理商在进口前应充分了解产品质量情况,增强风险防范意识,签订合同时应制定具体的品质和索赔条款,避免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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