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我市流通领域汽车润滑油质量监管,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近日,市工商局组织开展了对我市流通领域汽车润滑油质量的抽查检验活动。
此次抽检重点区域是各县(区)内润滑油批发商、汽车修理厂(部)、加油站等。抽样人员按照《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办法》的规定,采取市场购买方式随机抽取了43组商品,拟定检验的主要项目是运动黏度、闪点(开口)、倾点、水分等指标。
抽样检验采用现行有效的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强制性国家标准、强制性行业标准、强制性地方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商品质量判定。对依法确定为销售不合格商品的违法经营行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将依法查处,并及时公示查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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