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着“纳米分子技术”旗号的润滑脂,却拿不出任何证据来证明。近日,位于赣州市五洲大道的一家汽车用品公司因涉嫌虚假宣传,被章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1万元。
8月13日,章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沙河分局执法人员在该汽车用品公司位于章贡区沙河工业园站东大道1号的仓库进行检查时,发现一种标牌为“宏耀”的通用锂基润滑脂。在这种润滑脂的桶装外壳上,赫然打着“纳米分子技术”的字样,而当执法人员要求该汽车用品公司老板拿出可证明“纳米分子技术”的相关认证材料时,却被告知并没有相关材料。随后,执法人员向生产“宏耀”牌通用锂基润滑脂的厂家山东东营友联化工有限公司确认,厂家人员也表示这种润滑脂没有含“纳米分子技术”,“纳米分子技术”字样是厂家虚假标注的。商家表示,这种润滑脂是今年7月他们委托山东东营友联化工有限公司生产的,共拿了399桶,价值4.6万余元,迄今为止已销售了200余桶。
执法人员表示,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第一款“经营者不得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商品的质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生产者、有效期限、产地等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之规定,属于虚假宣传行为。目前,他们已经依据《行政处罚法》,责令当事人停止以虚假宣传方式销售“宏耀”牌通用锂基润滑脂,并罚款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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