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人家名牌润滑脂好卖便赶制冒牌货出售,以次充好、以假乱真,牟取非法高额利润,俩农民为赚黑心钱受到法律制裁。
据了解,被告人居某和马某分别是临沭县和兰陵县农民,2013年春至2014年4月,居某在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的情况下,多次从胜利油田、中原油田、河北省等地购进普通桶装润滑脂及假冒名牌外包装,并带领工人在其所租院子内,不经加工,直接将所购普通润滑脂灌装并包装成某名牌润滑脂,对外销售给马某等人。马某明知是假冒名牌商标的润滑脂,仍销售给他人。今年4月,该案案发,警方先后将两名被告人抓获归案。10月9日,检察机关将本案向法院提起公诉。
近日,临沭县人民法院审结该案,一审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被告人居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15万元;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被告人马某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并处罚金10万元;对查扣的侵权产品328箱冒牌商标的润滑脂予以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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