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罗斯石油公司计划2015-2017年不通过东西伯利亚太平洋——斯科沃罗季诺——漠河石油管道系统,而是通过科兹米诺港向中国每年补充供应500万吨石油。
公司解释这是由于中方表示无法如期完成在中国境内的支线管道扩张工作,原因在于一系列立法对于石油管道运输的环保和安全要求更加严格。
此前报道,俄罗斯石油和CNPC签署了技术协议,有关临时变更2013年6月21日签署的长期石油出口合同的供货点问题。
俄石油总裁谢钦表示,双方已经商定了补充供油点,除了漠河——大庆线的起点斯科沃罗季诺外,在石油管道扩张期间将通过其他线路向中国补充供应500万吨石油。
消息人士称,俄石油考虑将科兹米诺作为复杂条件下补充供货的临时替代点。
根据同CNPC协议,俄方每年依靠东太管道支线向中国供应1500万吨石油。俄境内支线长64公里,中国境内约1000公里。为期20年的相关协议由俄罗斯石油公司和石油运输公司于2009年签订,供货由2011年1月1日开始。以长期供应石油为交换,俄罗斯石油公司从中国各银行获得了150亿美金的贷款,石油运输公司获得100亿贷款。其后俄罗斯石油公司同中国达成了分段增加石油供应的协议。新协议规定,根据基础设施能力的增加向三个方向最高供油3100万吨。
根据补充供货协议,2013年7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依靠斯科沃罗季诺——漠河线额外供应石油80万吨,2014年1月至2014年12月31日供200万吨,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每年500万吨,2018年1月1日至2037年12月31日每年1500万吨,2038年1月1日至2038年6月30日750万吨。为将斯科沃罗季诺——漠河管道能力扩充至1500万吨,俄方应为现代化改造和支线扩能创造条件,中方应在2018年1月1日前对漠河——大庆管道采取类似措施。至2015年1月1日双方应保证斯科沃罗季诺——漠河管道输油能力达到500万吨。
石油运输公司顾问伊格里·德敏此前表示,公司并不知悉向中国供油合同的任何变化。据他所说,俄罗斯石油公司一个多月前证实,根据同中方的合同自2015年应当向漠河方向额外供货500万吨。“我们进行了一切必要工作。11月完成了3个东太系统输油站N11、15和19建设工作,这应当能保证向中国供货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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