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召开的国务院油气输送管道保护和安全管理工作第四调研组专题汇报会上获悉:国务院调研组充分肯定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在油气输送管道保护和安全管理工作中取得的成绩,全区油气和城镇燃气管线整改率达30.8%,位居全国前列。
8月8日至12日,国务院调研组实地走访乌鲁木齐市、昌吉回族自治州、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和伊犁哈萨克自治州,重点了解当前油气管道保护和安全管理现状及有关政策措施落实情况,深入分析查找形成安全隐患的主要原因及管道保护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据悉,自山东青岛市“11·22”中石化东黄输油管道泄漏爆炸特别重大事故发生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及时安排部署油气和城镇燃气管线安全专项排查整治工作,全区共排查出隐患956处,已整改295处,整改率30.8%,高出全国平均水平18.2个百分点(全国平均整改率为12.6%)。
调研组指出,新疆战略位置非常突出,也是西气东输的国门所在,管道涉及5亿人利益,因此下一步要切实落实好政府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坚决防止第三方施工伤害事故发生,有效减轻各类自然灾害造成的管道伤害,建立健全油气管道保护责任追究体系。
据介绍,下一阶段,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将根据《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进一步明确能源主管部门对油气管道的保护职责,负责开展油气管道保护工作;建立油气管线保护档案,对油气管线安全运行情况实行动态管理;制定自治区油气管线相关管理规定,进一步规范油气管线保护工作。同时,在前期排查、整治的基础上,筛选出一批危害严重、风险高的重大隐患,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实行挂牌督办,力争年底完成整改。
同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还向国务院调研组建议,加强油气管线保护和隐患排查治理立法工作,加大中央财政对新疆清理管道占压的支持,并积极推行油气管线完整性管理,建立油气管道运行信息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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