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金华市、永康市两级消保委召开家用汽车润滑油消费调查评价情况新闻通报会。
从今年6月开始,金华市、永康市两级消保委联合对永康市15家汽车4S店及部分润滑油专卖店进行调查。此次调查主要包括对汽车4S店为消费者车辆维护保养,所使用的润滑油进行质量监测;是否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验明产品合格证明和其他标识;并对4S店润滑油价格与专卖店润滑油价格采集比对等。
此次抽检的17个品种润滑油产品的技术指标都符合国家标准,但销售价格较为混乱,不同4S店中不同品牌、相同等级的润滑油价格不同,最高与最低差价为89元/4升,差价比为25.5%;甚至不同4S店同品牌、同等级的润滑油价格也不同,高低差价为53元/4升,差价比为25.6%。同品牌、同等级的高性能全合成在专卖店和4S店的价格则相差悬殊,高低差价为267元/4升,差价比例为56.5%,而且越昂贵的品牌汽车润滑油,价格相差越大。
通过消费体验、走访调查,还发现润滑油市场三大潜规则:一是4S店中的润滑油标识标注似是而非,模棱两可,误导消费者以为“专用润滑油”是汽车公司生产,而汽车只能用相同品牌“专用润滑油”;二是4S店以不用“专用润滑油”出了问题不承担“三包”责任为由,诱导消费者使用高价润滑油;三是所谓“专用润滑油”并非由汽车生产厂家生产,而是石化企业的润滑油生产厂家,受汽车制造商“委托加工、分装”而成,甚至是由一些质量难以保证的小加工厂生产加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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