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德州市经济开发区工商分局根据厂家举报,依法立案查处德州本地一石化有限公司非法销售侵犯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昆仑”“KunLun”、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润滑油分公司“图形”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润滑油案,当场扣留侵权8种型号的“昆仑”润滑油36桶,罚款90000元。
执法人员在位于德州经济开发区德州凯迪汽车配件市场内的某石化有限公司经营场所中发现,现场存放有8种型号的“昆仑”润滑油36桶,上述润滑油脂的包装上标注的图形均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昆仑”“KunLun”、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润滑油分公司“图形”注册商标相同。当事人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的;(二)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之规定,已构成侵犯“昆仑”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违法行为。执法人员当场扣留了当事人销售的侵犯“昆仑”注册商标专用权的8种型号“昆仑”润滑油36桶,并予以罚款9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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