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台大型发电机的同一部位相继出现严重故障,设备方怀疑系润滑油所致,于是将生产厂家北京昆仑润滑油厂告上法院索赔损失高达1900万余元。在一审败诉后,发电机所属单位提起上诉。22日下午,此案在市一中院开庭审理。
原告北京凯迪辰机械设备租赁中心(下简称设备中心)代理人董先生称,其单位的大型设备一直使用进口润滑油,2010年开始使用昆仑天威全能润滑油。不久,中心5台大功率柴油发电机组陆续出现损坏无法正常运转。
设备中心认为,涉案润滑油使用说明不详且与质量不符,夸大适用范围和性能,是导致机器损坏的直接原因,于是提出1900万元的高额索赔。
“润滑油包装上说是全能,我们也就用了。”庭审过程中,董先生拿出了河北省产品质量司法鉴定中心的鉴定意见书,显示该润滑油不具备其包装标志所载明的使用性能,导致所鉴定的5台涉案柴油发电机组因润滑不良,发生明显共性特征的“运行事故”。
不过一审法院认为,河北产品质量司法鉴定中心作出的鉴定结论,虽涉及涉案润滑油的产品质量,但因该机构不具备润滑油产品质量鉴定相关资质,未采信其对涉案润滑油质量方面的鉴定结论,并驳回了设备中心的诉讼请求。设备中心后提出上诉。
昨日下午的庭审上,润滑油厂提交中国内燃机学会出具的咨询意见,认为机器损害成因与润滑油之间并无必然联系。但对此结论,董先生也不认可。
本案未当庭宣判,双方当庭均表示同意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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