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 江苏龙蟠石化有限公司接到来自南京市商务局的正式通知:经过商务局相关部门领导组织的实地验厂考察,龙蟠石化已经通过商务局对于加工贸易企业经营状况及生产能力的审核,在此基础上,南京市商务局决定向龙蟠石化颁发《加工贸易企业经营状况及生产能力证明》。
作为外经贸行业的主管部门,南京市商务局承担着对于全市加工贸易企业的出口资质、出口生产能力进行验收、审批的职能,龙蟠石化此次获得《加工贸易企业经营状况及生产能力证明》,标志着龙蟠石化今后或将可以实现在现有的一般贸易出口方式之外,通过加工贸易的方式,实现各类润滑油产品的自主出口。
据本网(www.chinalubrican.com)结润滑油脂出口的政策了解,商务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海关总署2008年第30号公告《关于取消润滑油、润滑脂、润滑油基础油出口配额管理》中说明,2008年7月1日起,取消润滑油(27101991)、润滑脂(27101992)、润滑油基础油(27101993)出口配额管理,改为实行出口许可证管理,同时对其一般贸易出口仍实行国营贸易管理,海关凭出口许可证验放。
公告中规定,其中涉及加工贸易项下润滑油(脂)、润滑油基础油出口,企业凭商务主管部门《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海关进口报关单》和省级商务主管部门申请函到商务部配额许可证事务局办理出口许可证。
龙蟠石化在获得商务主管部门《加工贸易企业经营状况及生产能力证明》的首张“单子”,标志着龙蟠石化润滑油脂出口的脚步迈出了第一步;但在润滑油脂出口管理“深严”的制度下,出口的道路或将还有很长的距离要迈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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润滑油脂出口许可证管理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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