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取得生产许可的企业擅自生产汽车制动液。”“国内知名的润滑油品牌被泉州市一些企业冒充生产。”这些现象屡见不鲜,日前,泉州市质监局稽查大队对市场上的制动液、润滑油产品连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截至昨日,共计8家无证制动液生产销售企业、2家涉嫌冒用认证标志的润滑油生产企业被立案查处。
“生产制动液的企业必须在取得工业生产许可之后才能生产,本地企业即便是被委托生产,也须向省质监局备案,在保证质量性能安全稳定的情况下生产制动液。”市质监局稽查大队有关负责人表示,此前,该部门在市区、晋江、石狮、南安等工业发达地区的汽车配件生产、销售和维修企业的走访检查时发现,部分厂家的制动液及润滑油存在涉嫌违反工业生产许可证备案管理条例和涉嫌冒用认证标志的问题。目前,稽查大队已加大对汽车配件、销售、维修企业使用违法产品的整治力度,追查不合格汽配产品的生产及销售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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