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使用伪劣车用润滑油不仅侵犯企业和消费者的利益,更有可能造成车辆损坏甚至人身伤害。近日,黑龙江青冈县工商局连续查处两起销售劣质润滑油案,共查获劣质润滑油57桶。
4月16日,青冈县工商局接到举报,称永丰镇内的一农机修理部销售劣质润滑油。接到举报后,青冈县工商局立即指派永丰工商所进行检查。在检查中发现,这家修理部柜台内摆放的一批润滑油既无产品外包装,又无产品合格证。修理部负责人史某交待,这批桶润滑油是其4月初从一辆流动送货车上购回的,共计20桶(每桶2.5公斤),至案发时尚未售出。执法人员依据《产品质量法》相关规定,对这批劣质润滑油予以查扣,并依法对其做出了行政处罚。
无独有偶。4月24日,青冈县工商局东城工商所执法人员在辖区检查时,发现县城兴胜农机商店超范围经营润滑油,而且其经营的润滑油同样无产品外包装和产品合格证,执法人员当即对这批“身份不明”的润滑油进行了查扣,共计37桶。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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