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今年共有455户企业淘汰了落后产能,其中列入国家计划的186户企业的落后产能主体设备已全部拆除,各地计划外还主动淘汰落后产能共涉及企业269户。同时,山东省争取国家淘汰落后产能专项奖励资金2.4923亿元,省财政安排资金1.2亿元,对相关企业及时落实了资金奖励。
据悉,2012年山东省共有455户企业淘汰了落后产能,其中包括淘汰炼铁150万吨、炼钢40万吨、水泥4318万吨、造纸50.26万吨、制革119万标张、食品11.3万吨等。
其中,列入国家计划的186户企业的落后产能主体设备已全部拆除,按期完成了国家下达我省任务。各市还积极主动淘汰落后产能,据统计,各地计划外主动淘汰落后产能共涉及269户。
据介绍,在各地市开展的淘汰落后产能工作中,济南市列入国家计划的企业13户,共计淘汰水泥磨机381.5万吨;淄博市列入国家计划的企业29户,计划外主动淘汰落后产能的企业12户;潍坊市列入国家计划的企业14户,计划外主动淘汰落后产能的企业6户;临沂市列入国家计划的企业13户,计划外主动淘汰落后产能的企业14户。此外,济宁、枣庄、烟台、东营、泰安、莱芜、德州、聊城、滨州、菏泽等市都主动提高标准,加大了淘汰力度。
据悉,2012年山东省共争取国家淘汰落后产能专项奖励资金2.4923亿元(其中工业行业1.7923亿元),山东省财政安排资金1.2亿元(其中钢铁专项资金7000万元,关小资金5000万元),根据国家政策规定,结合我省情况,对相关企业及时落实了资金奖励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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