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1日,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和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的《高耗能行业重点领域节能降碳改造升级实施指南(2022年版)》对外公布。
《指南》提出,对于能效在标杆水平特别是基准水平以下的企业,积极推广本实施指南、绿色技术推广目录、工业节能技术推荐目录、“能效之星”装备产品目录等提出的先进技术装备。推动能效已经达到或接近标杆水平的骨干企业,采用先进前沿技术装备谋划建设示范项目。
同时,引导骨干企业通过上优汰劣、产能置换等方式自愿自主开展本领域兼并重组,集中规划建设规模化、一体化的生产基地。不得以兼并重组为名盲目扩张产能和低水平重复建设。
《指南》涉及17个行业,其中包括炼油、乙烯、对二甲苯、现代煤化工、合成氨、电石、烧碱、纯碱、磷铵、黄磷、焦化等11个化工子行业。
各行业的实施指南确定的时限均为2025年,除了炼油、乙烯、磷铵外,其余八个化工子行业均要求要求能效基准水平以下产能基本清零。
炼油行业节能降碳改造升级实施指南
工作方向
(一)加强前沿技术开发应用,培育标杆示范企业。
推动渣油浆态床加氢等劣质重油原料加工、先进分离、组分炼油及分子炼油、低成本增产烯烃和芳烃、原油直接裂解等深度炼化技术开发应用。
(二)加快成熟工艺普及推广,有序推动改造升级。
1.绿色工艺技术。采用智能优化技术,实现能效优化;采用先进控制技术,实现卡边控制。采用CO燃烧控制技术提高加热炉热效率,合理采用变频调速、液力耦合调速、永磁调速等机泵调速技术提高系统效率,采用冷再生剂循环催化裂化技术提高催化裂化反应选择性,降低能耗、催化剂消耗,采用压缩机控制优化与调节技术降低不必要压缩功消耗和不必要停车,采用保温强化节能技术降低散热损失。
2.重大节能装备。加快节能设备推广应用。采用高效空气预热器,回收烟气余热,降低排烟温度,提高加热炉热效率。开展高效换热器推广应用,通过对不同类型换热器的节能降碳效果及经济效益的分析诊断,合理评估换热设备的替代/应用效果及必要性,针对实际生产需求,合理选型高效换热器,加大沸腾传热,提高传热效率。开展高效换热器推广应用,加大沸腾传热。推动采用高效烟机,高效回收催化裂化装置再生烟气的热能和压力能等。推广加氢装置原料泵液力透平应用,回收介质压力能。
3.能量系统优化。采用装置能量综合优化和热集成方式,减少低温热产生。推动低温热综合利用技术应用,采用低温热制冷、低温热发电和热泵技术实现升级利用。推进蒸汽动力系统诊断与优化,开展考虑炼厂实际情况的蒸汽平衡配置优化,推动蒸汽动力系统、换热网络、低温热利用协同优化,减少减温减压,降低输送损耗。推进精馏系统优化及改造,采用智能优化控制系统、先进隔板精馏塔、热泵精馏、自回热精馏等技术,优化塔进料温度、塔间热集成等,提高精馏系统能源利用效率。优化循环水系统流程,采取管道泵等方式降低循环水系统压力。新建炼厂应采用最新节能技术、工艺和装备,确保热集成、换热网络和换热效率最优。
4.氢气系统优化。加强装置间物料直供。推进炼厂氢气网络系统集成优化。采用氢夹点分析技术和数学规划法对炼厂氢气网络系统进行严格模拟、诊断与优化,推进氢气网络与用氢装置协同优化,耦合供氢单元优化、加氢装置用氢管理和氢气轻烃综合回收技术,开展氢气资源的精细管理与综合利用,提高氢气利用效率,降低氢耗、系统能耗和二氧化碳排放。
(三)严格政策约束,淘汰落后低效产能。
依法依规淘汰200万吨/年及以下常减压装置、采用明火高温加热方式生产油品的釜式蒸馏装置等。对能效水平在基准值以下,且无法通过改造升级达到基准值以上的炼油产能,按照等量或减量置换的要求,通过上优汰劣、上大压小等方式加快退出。
工作目标
到2025年,炼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以上产能比例达到30%,能效基准水平以下产能加快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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