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常德市生态环境局石门分局与石门县森林公安局和石门县蒙泉镇交管站密切配合,快速查处一宗非法收集、转运废机油案件,现场查获废机油1.13吨。
12月8日晚,有群众举报石门县蒙泉镇辖区内有人涉嫌非法收集、转运废机油。石门县蒙泉镇交管站迅速反应,对车辆予以暂扣。常德市生态环境局石门分局高度重视,联合石门县森林公安局共同赶赴现场进行调查处理。
执法人员现场发现,该面包车后排座位被拆除,改装后放置有2个塑料油桶、油泵、抽油管等作案设备。经核实,柳某在未办理危险物品经营许可证及危险物质运输许可证的情况下,私自改装车辆收购废机油1.13吨。
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规定,机动车维修与拆解行业产生的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须按照危险废物管理要求进行处置,其行为已涉嫌违法。
目前,石门县森林公安局已进行立案处理。同时,常德市生态环境局石门分局已对柳某非法收购废机油按照危险废物的管理要求进行安全转移和处置,严防二次环境污染事件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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