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徐必久7月26日在生态环境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将持续开展第二轮督察,不断深化专项督察,继续抓好生态环境警示片的拍摄制作,切实推动督察整改,有序推动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向纵深发展。
2022年实现对所有省份第二轮督察全覆盖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从2019年开始,利用3年的时间对被督察对象开展新一轮督察;再利用2022年1年的时间,对一些地方和部门开展“回头看”,2022年实现对所有省份第二轮督察全覆盖。
按照这一时间安排,今年4月第二轮第三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全面启动。其中,8个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分别对山西、辽宁、安徽、江西、河南、湖南、广西、云南8个省(区)开展了为期约1个月的督察进驻工作。
徐必久介绍,今年7月14日至7月20日,已经完成第二轮第三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8个省区正在组织制定整改方案并推动整改落实。“下一步将持续开展第二轮督察,不断深化专项督察,继续抓好生态环境警示片的拍摄制作,切实推动督察整改,有序推动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向纵深发展。”
据公开信息发现,第二轮第四批中央环保督察即将进驻广东、四川等地,目前多地都在积极准备当中。
严控“两高”项目依然是今后督察重点
在徐必久看来,“十四五”开局之年,一些地方在盲目上马“两高”项目方面冲动还很强烈,有大上、快上、抢上、乱上的势头,必须坚决遏制。
“严控‘两高’项目盲目上马,不仅是这批督察的重点,也是今后批次督察的重点内容。”徐必久表示。
徐必久介绍,督察始终保持严的基调,该查处的查处,该曝光的曝光,对问题突出的形成典型案件对外曝光,持续传导压力,坚决遏制盲目上马“两高”项目冲动。为了更好地总结这次各个督察组在发现“两高”项目问题方面的情况,以及为后续工作提供更好的支撑,相关部门专门制定了怎样在以后的督察当中更好地查处严控“两高”项目的模板,来更好地指导后续的工作。
如何通过督察来平衡发展与保护之间的关系?徐必久回应称,督察不是发展的对立面,而是发展的助推器,督察就是要引导地方协调处理好发展与保护的关系,协同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督察要为绿色发展保驾护航,对黑色发展坚决说不。
重要修正案实施为产业发展带来契机
2021年6月17日,中国常驻联合国代表团向联合国秘书长交存了中国政府接受《基加利修正案》的接受书。该修正案将于2021年9月15日对我国生效(暂不适用于香港特别行政区)。
生态环境部新闻发言人刘友宾认为,《基加利修正案》的实施,将对保护臭氧层和应对气候变化带来显著的环境效益,作为发展中的大国,我国在未来《基加利修正案》实施过程中,将付出艰辛的努力,但同时也给产业发展带来了新的契机。
刘友宾谈到,一是将HFCs(氢氟碳化物)管控纳入国内法律法规体系。修订《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条例》,启动调整《中国受控消耗臭氧层物质清单》和《中国进出口受控消耗臭氧层物质名录》,将HFCs纳入法律法规和《蒙特利尔议定书》履约工作管控范围。
二是将HFCs削减计划纳入《中国逐步淘汰消耗臭氧层物质国家方案》。开展HFCs数据收集分析和行业调研,研究提出HFCs未来实施削减的领域和路线图、政策管理措施。
三是建立和实施HFCs进出口许可证制度。联合有关部委启动HFCs进出口商品编码工作,开展国家消耗臭氧层物质进出口审批系统的增容改造,将HFCs纳入审批系统。
四是研究出台三氟甲烷(HFC-23)管控政策。《基加利修正案》共管控物质18种,其中17种作为商品生产和使用,HFC-23是化工工艺过程中无意排放的副产物。我们将按照要求,研究制定HFC-23管控政策,规范和指导相关企业的HFC-23控排工作。
推动《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尽快出台
全国碳市场上线交易于7月16日正式启动。自启动以来,全国碳市场交易活跃,交易价格稳中有升,市场运行平稳,截至7月23日,全国碳市场碳排放配额总成交量480多万吨,总成交额近2.5亿元。全国碳市场第一个履约周期纳入发电行业重点排放单位2000余家,年覆盖约45亿吨二氧化碳排放量。
刘友宾表示,下一步,将会同有关部门共同推动《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尽快出台,建立健全全国碳市场联合监管机制,加强对全国碳市场各环节的监管,有效防范市场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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