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短一年多时间,一个走私成品油团伙先后用10余艘船舶从境外海域走私成品油入境,偷逃税额高达5亿余元。6月5日上午,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温州海关建关以来查获的最大走私成品油案件进行公开宣判。本案涉案成品油货值达13.5亿余元。
一审宣判2人被判无期徒刑
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黄爱青、黄爱明等28人特大走私普通货物案,依法做出一审判决。
被告人黄爱青犯走私普通货物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被告人黄爱明犯走私普通货物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被告人黄羽犯走私普通货物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千万元。
被告人黄爱平犯走私普通货物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千万元。
被告人周云文犯走私普通货物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万元。
法院审理认为,2016年1月至2017年5月,被告人黄爱青、黄爱明、黄爱平、黄爱秋、周云文合股共谋走私柴油,安排被告人黄羽、黄林威、张凤萍、陈益式、郑波、黄斌、沈正祥、王保新、戴美龙、余闻远、冯正孟、陈晓飞、戴志勇、冯正勇、钱培华、赵章德、陈晓雷、池林、陈荣、鲍国和等人分别负责销售、财务、船舶出海、码头装卸、望风等事宜,并雇佣邱同寿等人驾驶“2号”“3号”“金石157”“海观山88”“宏浦135”等船先后377个航次前往境外海域共过驳21.6万余吨柴油入境销售,偷逃进口环节应缴税额5亿余元。
13亿惊天大案浮出水面
2017年1月,温州海关缉私分局发现,被告人黄爱青、黄爱明、黄爱平、黄爱秋四兄妹伙同被告人周云文等人组成走私团伙,雇用人员驾驶油船以绕关方式大肆从台湾海峡附近海域过驳柴油入境至瑞安飞云江沿岸码头,销售给来自山东、河南、安徽、江苏等地的油罐车。同年5月,温州海关缉私分局开展收网行动,查扣10艘涉案船只、百余张手机卡、百余张银行卡以及数百万元现金。至此,一起惊天大案浮出水面。
据公诉机关指控,自2016年1月开始至2017年5月被查获,仅一年多的时间内,被告人黄爱青等28人逃避海关监管,采取从海上偷运入境的方式,相继购买“金石157”“海观山88”“宏浦135”等10余艘船舶,共计466个航次,前往境外海域共过驳26万余吨柴油走私入境销售,货值达13.5亿余元,偷逃进口环节应缴税额高达5亿余元。
“家族式+公司化”的一条龙运作
在被起诉的28名被告人中,黄爱青、黄爱明、黄爱平、黄爱秋四兄妹的家族成员就有11名,包括夫妻、子女、外甥媳妇等。而在走私过程中,黄爱青、黄爱明的多名亲戚、朋友、同学或公司员工为其提供了百余个银行账户,用于走私款项的收支。为了便于管理走私犯罪团伙,该团伙还构建公司化的组织机构,层级上分为股东层、管事层、业务层、员工层等四层,赋予不同的管理权限,领取不同的薪酬,表现突出者还有机会晋升。犯罪团伙成员各有分工和协调。
该团伙走的每一步都经过精心安排。被告人设置“接头暗号”,明确内部人员分工,通过联系上家、出海接头、过驳柴油、过磅卸油、同步销售、马仔顶包、统一口径等16个步骤完成走私犯罪。
此外,该团伙的联络手法极其隐秘,除了与上家使用接头暗语外,还隐匿船舶真实身份、订立攻守同盟、使用他人银行账号收支款项、使用170开头的不记名网络电话号码段进行内部联络,作案手法极具隐蔽性,被告人甚至不惜花费80余万元购买凶猛的藏獒用于看守船只。
完成35万字700余页审查报告拿下大案
这起惊天大案的侦查历时1年有余,温州海关缉私分局先后投入百余警力,在国内多地对该犯罪团伙成员实施抓捕,抓获或传唤涉案人员90余人。
由于该走私集团规模庞大、组织严密,审查起诉工作艰苦异常,案件文书材料更是卷帙浩繁。温州市检察院成立“1.24走私成品油”专案组开展审查起诉工作,并抽调骨干力量连续加班30余天。经审查分析全案证据,形成的审查报告多达35万字700余页,整理涉案各类人物关系、证据链、船只情况等表格20余份,铺开后长达15米;日以继夜分析统计数百张银行卡的账户交易明细,梳理出5亿余元的涉案偷逃税额;审阅查看11部手机25个G的电子数据,核对出多名被告人之间的联系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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