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埃克森美孚惠州乙烯一期项目核准的批复
惠州市发展改革局,埃克森美孚(惠州)化工有限公司:
报来《关于上报埃克森美孚惠州乙烯一期项目核准的请示》(惠市发改〔2019〕221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贯彻落实《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推动我省石化产业高质量发展,加快构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现代产业体系,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6年本)的通知》(国发〔2016〕72号)、《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号)以及《石化产业规划布局方案(修订版)》(发改产业〔2018〕1134号)等文件有关规定,同意建设埃克森美孚惠州乙烯一期项目(项目代码为:2019-441303-26-02-005879)。项目单位为埃克森美孚(惠州)化工有限公司。
二、项目建设地点为惠州市大亚湾石化工业区(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内)。
三、项目建设120万吨/年原油直接裂解制乙烯和下游聚合物装置以及配套设施,主要装置包括:579万吨/年原油脱盐装置、120万吨/年乙烯裂解装置、85万吨/年线性低密度聚乙烯装置、50万吨/年低密度聚乙烯装置、45万吨/年抗冲共聚聚丙烯装置、40万吨/年均聚聚丙烯装置、20万吨/年丁二烯抽提装置、14万吨/年二异丁烯装置、10万吨/年丁烯-1装置、145万吨/年裂解汽油加氢装置、60万吨/年芳烃抽提装置、60万吨/年化工清洁燃料装置、5万吨/年硫磺回收联合装置等。
四、项目由埃克森美孚中国投资私人有限公司独资建设,总投资为342.90亿元(含外汇5.32亿美元),其中建设投资288.35亿元,建设期利息21.17亿元,流动资金33.38亿元。项目资本金为114.19亿元,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为33.3%,由项目单位股东自有资金解决。总投资与项目资本金的差额228.71亿元,由项目单位股东关联企业自筹解决。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2019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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