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9月1日15时许,马厂湖派出所接市局110指令:有人匿名报警称在高新区马厂湖镇后桃园村一厂房仓库贩卖假机油,要求民警前往处置。接警后,派出所民警迅速到达现场。
办案民警到达后发现,现场存放有大量假冒品牌的润滑油,以及灌装润滑油的设备。鉴于案情重大,马厂湖派出所主要负责同志立即向分局主要领导进行汇报,分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指示经侦大队会同马厂湖派出所要全力以赴,尽快查清案件事实,抓捕犯罪嫌疑人。
因案情重大、涉案金额极高,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刘朴同志亲自挂帅出征,迅速带领经侦大队侦查人员及技术人员赶赴现场,并现场指挥案件侦破工作。经侦大队会同马厂湖派出所按照各自分工立即分线开展案件取证工作。一路人马通过调查走访、轨迹追踪和架网守候对犯罪嫌疑人的地理位置进行确定。一路人马对假冒品牌润滑油的销售渠道和销售数量进行全面梳理。经过大量的工作终于掌握了充足的证据,经报请领导批准立即着手进行立案侦查。当日下午办案人员兵分三路、果断出击,一举将涉案犯罪嫌疑人石某、丁某、熊某抓捕归案。
经依法查明:自2015年4月份以来,犯罪嫌疑人熊某龙(男,30,蒙阴县人)经营临沂昆腾经贸有限公司期间,先后雇佣石某、丁某、熊某等人,在临沂高新区马厂湖镇无梁殿村、后桃园村先后租赁厂房仓库,购进润滑油原油及空油桶等原材料,印刷假冒品牌润滑油商标,采用抽油泵灌装等手段,假冒“昆仑”、“太阳”、“比泽尔”、“汉钟”、“复盛”、“约克”、“开利”、“冰熊”、“出光”等十余种品牌润滑油进行灌装生产销售,先后将其假冒润滑油销售于山东、河南、湖北、广东、上海、山西等地,销售涉案总价值500余万元,非法所得100余万元。
目前,犯罪嫌疑人石某、丁某、熊某已被高新警方刑事拘留,主要犯罪嫌疑人熊某龙于9月4日下午被捉拿归案,该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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